2008年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暨中国摩托运动协会年度会议,12月16日至17日在广东清远市隆重召开。中国汽联、中国摩协领导和官员,以及国内赛车界的人士汇聚一堂,共同就2008年中国赛车运动的历程进行了回顾总结,并针对明年国内赛车的发展事宜展开讨论。
记者在会议上获悉,相对于2008年,2009年的全国汽车场地锦标赛比赛规则做了一些修改。根据《2009年全国汽车场地锦标赛比赛规则》的修订说明,调整内容包括:在修订规则中增加一个赛车场即“上海天马山赛车场”;在修订规则中,明确规定车辆技术规则参见规则名称为《全国汽车场地锦标赛车辆技术规则》和《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整车及零部件注册办法》;在修订规则中,明确2000CC组为国际汽联注册赛事。此外,中汽联还对以下一些规则进行了调整:
2.第4条款
调整内容:原规则对1600CC组第一车手和第二车手做出不得更改的明确规定。自2009年起不再限制。
调整原因:修改了全锦赛报名相关条款,且根据2008年情况,已没有对1600第一和第二车手进行更换的情况发生。
3.第14条款
调整内容:增加全锦赛青年杯全年奖项,并规定参加青年杯比赛的车手同时参加全年车手杯的赛事。
调整原因:刺激新车手参加全锦赛,给年轻车手更多发展空间。
4.第15条款
调整内容:明确增加的青年杯积分办法和车手杯积分办法相同。1600CC组只有第一和第二车手有权积队赛杯。
5.第33条款
调整内容:报名申请更改为全年报名和单站外卡报名。单站外卡在比赛开始前30天开始报名,至比赛开始前7天截止报名。全年报名费用不变。单站外卡报名略高于全年报名均摊到单站的报名费用。青年杯报名资质为1980年后出生的车手。青年杯不用单独报名,各站行政检验后,仲裁按照报名资质自动公布参加青年杯报名的车手名单。取消如果缺席比赛将积分更改为0分的规定。
调整原因:刺激更多车手参加全锦赛。
5.第48条款
调整内容:抗议费用由1000元调整到3000元,具体程序按照《全国汽车场地类汽车赛事抗议及上诉程序》执行。
调整原因:杜绝不必要的抗议。
6.第71条款
调整内容:明确在宣布雨地比赛后,可以同时使用雨地和干地轮胎。
调整原因:根据轮胎供应商和车手要求,明确规则。
7.第73条款
调整内容:取消单站外卡车手额外加重的规定。
调整原因:刺激更多的车手参加全锦赛。
8.第73条款
调整内容:增加排位赛后获胜加重。规定排位赛前8名车手增加配重。
调整原因:能够促进比赛精彩程度。
9.第73条款
调整内容:调整1600CC组决赛获胜加重,和2000CC组统一。
调整原因:因为1600CC车辆技术规则回归N组。
10.第83条款
调整内容:明确黄旗超车的位置和动作定义。
调整原因:根据今年的仲裁委员会工作经验。
11.第86条款
调整内容:明确违反“按照规定线路行驶”定义。
调整原因:根据今年的仲裁委员会工作经验。
12.第94条款
调整内容:明确上海天马上维修区限速。
调整原因:增加一个赛车场。
13.第101“0”条款
调整内容:将维修区倒车的处罚调整为罚款5000元。
调整原因:根据今年的仲裁委会员工作经验。
14.第107条款
调整内容:规定上海天马山排位赛办法同北京金港一样分两组。
调整原因:增加一个赛车场。
15.第119条款
调整内容:原排位赛中,超过最快车手120%不得参赛,现改为110%不得参赛。
调整原因:确保赛事安全。
16.第121条款
调整内容:将发车区轮胎落地时间由原5分钟更改为3分钟。
调整原因:增加推广商在发车区的时间。
17.第124条款
调整内容:将珠海比赛和上海国际赛车场的比赛更改行进间发车。
调整原因:通过发车方式的不同,增加比赛的不可预见性。增加赛事精彩程度。(